7月25日,记者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》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,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近年来,广西持续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,取得明显进步,通过制定自治区综合性知识产权法规,规范和引导知识产权创造、运用、保护、服务和管理等活动,全面统筹推进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,将助力广西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,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。
⭐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和高效益运用机制方面
明确强化知识产权导向,推动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、产业创新融合发展,推进商标品牌建设,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全球推介,强化集成电路产业链发展;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,鼓励和引导高等学校、科研机构将职务成果知识产权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实施转化。
明确建立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、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、自我保护与社会共治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。
明确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,提供一站式公共服务。